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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对石油化工企业防爆设备进行管理?

发布:2022-10-21 10:21:38  阅读:(536)

如何对石油化工企业防爆设备进行管理?


石油化工企业大部分生产设施均处于爆炸性气体环境,当可燃气体与空气混合,一旦遇到点火源,就可能发生爆炸,造成重大事故。依据燃烧三要素有可燃物质、空气和点火源,防爆设备作为消除点火源的重要措施广泛应用于石油化工企业,其安全可靠运行对保障安全生产具有直接而且重大的影响。石油化工行业的进一步发展,对防爆电气设备的发展及产业升级带来了更大的发展机遇。


但是,随着防爆电气设备制造行业的发展和大量工程建设项目的开展,防爆设备质量问题和工程问题越来越引起人们的重视。近年来由防爆设备引发的事故很多。亟需对石油化工企业防爆设备的安全使用现状进行排查,以便对防爆设备的安全运行管理决策提供数据支撑。


检查规范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条中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执行依法制定的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2)《危险场所电气防爆安全规范》(AQ3009-2007)第7.1.1通则中指出:为使危险场所用电气设备的点燃危险减至最小,在装置和设备投入运行之前、工程竣工交接验收时,应对它们进行初始检查;为保证电气设备处于良好状态,可在危险场所长期使用,应进行连续监督和定期检查。初始检查和定期检查应委托具有防爆专业资质的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进行。第7.1.3.2条定期检查要求:定期检查应委托具有防爆专业资质的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进行,时间间隔一般不超过3年。企业应当根据检查结果及时采取整改措施,并将检查报告和整改情况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3)《爆炸性环境第16部分:电气装置的检查与维护》(GB/T 3836.16-2017)第4.4.2条中明确固定式装置定期检查的时间间隔一般不应超过3年。第4.4.3条中指出移动式设备、移动式电气设备(手提式、便携式和可移动式)特别易于受损或误用,因此定期检查的时间间隔可根据实际需要缩短。移动式电气设备至少每隔12个月进行1次一般检查,经常打开的外壳(例如电池盖)应至少每隔6个月进行1次详细检查。此外,这类设备在使用前由使用者进行目视检查,以保证该设备无明显损坏。


4)《海上固定平台安全规则》第19.3.3.1条中规定:海上平台设备可按A、B、C三类进行取证检验。其原则是A、B类设备应具有检验机构证书。防爆设备作为B类设备,全部要进行检验。


5)《浮式生产储油装置(FPSO)安全规则》第20.3.4条中明确:海上平台设备可按A、B、C三类进行取证检验。其原则是A、B类设备应具有检验结构证书。防爆设备作为B类设备,全部要进行检验。


防爆电气设备管理现状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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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内容


爆炸危险区域内防爆电气设备检查工作步骤主要包括技术文件审查和现场检查两部分。技术文件审查的内容如下:

1)爆炸危险区域划分图。

2)相应危险区域内的爆炸性危险物质的名称及其安全数据表(MSDS)。

3)在用防爆电气产品清单,包括安装区域和位号等信息。

4)各防爆电气产品防爆合格证复印件(防爆检验机关颁发)。

5)有关防爆电气设备特殊使用条件的说明性文件。

6)本质安全系统描述性技术文件。

7)有关安装质量的相关资料(安装公司提供)。

8)提供危险场所防爆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维护档案。

图片

爆炸危险区域内防爆电气设备现场检查工作采用目视检查、一般检查与详细检查相结合的方法,判定设备的选型、安装和使用是否符合检验依据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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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


本研究以从事防爆电气检测检验10年来的数据为依据,涉及35个地方市、3个海域的180家石油化工企业的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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